2017/06/20

男女性愛平權~妣考邱輯一

婚姻需要經歷許多價值觀的認同與溝通
忍痛捐出老婆大體,癡情夫難忘妻死前遺言
◎ 陳昭妤
「我知道人終有一死,但想起來還是會捨不得。」近日掀起極高討論度的紀錄片《那個靜默的陽光午後》,講述丈夫林惠宗將太太大體捐給醫學院的過程,賺走不少觀眾淚水。談及多年前陪太太抗癌、到決定捐出大體的過程,林惠宗一派輕鬆,直至聊及太太死前遺言,他才忍不住落淚。「她(過世前)跟我丈母娘講:『媽媽我是不是要死了?』那一刻我感覺她也知道自己要走了。」林惠宗透露太太個性內斂,即便再痛苦都不會輕易對他傾訴,「是有次我發現她開始出現幻覺,才知道她惡化了。」
民國92年,林惠宗讀到和大體捐贈相關的書,對書中提及的不浪費醫療資源特別有感,「那時太太還很健康,和她討論了一下,她也同意,我們就互簽同意書。」太太死後送往輔大醫學院,林惠宗每個月都會上台北一次,拉出被福馬林浸泡著、已被包裹緊密的亡妻說話。「我也忘記說什麼,應該就是跟她說一些生活上的瑣事吧。」林惠宗笑著,流露出夫妻倆多年來平淡卻緊密的默契。
因為當業務,生性海派的林惠宗總是早出晚歸,家裡都靠生前的太太操持,也讓他和子女關係格外疏離。尤其是大女兒,兩人即便同處一室,也常是沉默無語,直到太太過世,因為一塊處理後事,包括為太太尋找樹葬地點,才漸漸有了交集。「她沒事會留紙條給我,有時我太晚沒回家,她還會主動line我,問我什麼時候才到家,偶爾在家裡遇到還會主動伸手抱抱,跟以前不一樣了。」太太過世近五年,林惠宗坦言夜深人靜時還是會難過。「有時看到好看的書或有趣的影片,還是會有感而發,想找人分享。」但太太走後,他也學會看開生死,「人早晚都要走上這條路,現在的我過得很自由,小孩也大了,無牽無掛,就算隨時沙唷娜拉也不害怕。」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02日
不倫天國轉地獄
◎ 劉黎兒/旅日作家
日本最近這一年多,《週刊文春》等雜誌狗仔隊非常努力,連連有大人物的不倫報導,去年是日本混血女星貝琪被爆和已婚的樂團「極品下流少女」主唱川谷繪音的不倫、或前眾議員宮崎謙介、落語家桂文枝、作家乙武洋匡等,最近最為轟動的是國際巨星渡邊謙,他還被爆曾跟小三求婚,看來婚姻難保外,跟貝琪一樣,廣告違約金驚人,瞬間從不倫天國墜入地獄;日本雖被認為本身就是不倫天國、不倫大國,但不倫代價並不小。
不僅藝人、政治家等被踢爆不倫事件非常多,普通男女也因SNS普及,及工作時間長,非常容易滋生不倫,據評估日本不倫人口至少500萬人,且各種調查顯示數字都比500萬人多,像是男人有2成早已偷吃過,更令人驚訝的是日本女人並不輸給男人,像「Liberation(解放)化妝品」對近6千名的20~40歲女性會員作網路調查,居然有77%偷吃過,曾經不倫或不倫中的女人非常多。
日本不倫有6成在職場中發生,才會說「半徑5公尺內必有不倫」,實際生活裡,溫泉鄉、居酒屋等也不時可看到許多非比尋常關係的男女,令人痛感日本的確是不倫大國,許多設施一開始就為了不倫幽會而設計,收費昂貴的理由是女中帶路,絕對不會撞見別組客人。日本通姦早已除罪化,但不倫若穿幫,當事人還是得付出很大代價的;像貝琪遭川谷妻子投訴《週刊文春》後,她所代言的10支廣告都遭撤,也從廠商網站等刪除,當然也不續約,連違約賠償等,損失評估約5億日圓,廠家認為她跟「優秀清純形象未免相距太遠了」,現在雖要回歸演藝圈,卻也不那麼順利,不但跟川谷分手,過去的努力都付諸流水。
乙武洋匡則不但喪失當參議員的機會,因為逼妻子說「丈夫外遇,我也有錯」等而遭各界唾棄,最後也還是離婚,氣勢跌到谷底,或許因此能回到「五體不滿足」的原點吧!其他宮崎謙介則因為是同為國會議員的妻子懷孕待產中的外遇,曾標榜要休育兒假的新好男人的他,無法獲得諒解,只好辭職,真的只好在家帶孩子了。
渡邊謙問題很嚴重,他自以為人在美國,行動毫不避諱,而且他前次打離婚官司時,曾遭前妻在庭上踢爆曾偷吃8位女星等,顯然是無防備的慣犯,才會連最隱密部分如對小三不戴套、求婚等全部曝光,讓正在治療癌症的女星妻子南果步崩潰;他除了國際派明星的賣點外,陪南果步抗癌、曬恩愛的貼心丈夫形象全毀了,廣告也遭撤,還多少波及女兒─當紅女星杏,及終於出頭的兒子─男星渡邊大,也讓原本不佳的親子關係更惡化。
名人不倫穿幫,吃不完兜著走,普通人也不好受,雖不會因不倫入罪,但遭背叛的一方,可對配偶或小三、小王要求賠償,雖然金額有限,大抵是100~300萬日圓,但會成為離婚理由,支付較高的贍養費等,像年薪600萬日圓男人,因外遇遭離婚,有須支付3千萬日圓的判例,日本企業往往會解聘或下放鬧不倫的男女。不倫天國轉地獄的例子不勝枚舉,主要原因是不倫幾乎都會穿幫的,要把秘密帶到墳墓裡並不那麼簡單的!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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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灰是遺產,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
試著看見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別之苦:以李宏基案為例
◎ 陳亭亘
家暴及殺害兒童無疑是嚴重的刑事案件,然而面對這樣的悲劇,假使從事後諸葛的角度重新檢視現行系統,或許我們能發現對此一家庭暴力「加害者」的服務/約束,是否有發揮作用,若無,是否系統應加以因應調整,以避免更多類似案件的後續發生?李宏基家暴殺人一案,依據判決書自述:婚後應妻子要求搬到岳家,並於岳家工作,後因工作不熟悉、進修導致時間很緊、錢也不夠,妻子不說話或是一直抱怨,於是人變得很煩躁,情緒上來就會暴怒打妻子、小孩,同時懷疑妻子有外遇,因而核有保護令一三款,後因拿小孩性命要脅妻子不成被判入監服刑,刑中輔導顯無成效,反而加深其對妻子之恨意及攜子自盡念頭,遂導致最終於孩子幼稚園前爭奪孩子、殺死妻子、後以汽車內二氧化碳與女兒共同輕生之舉。
未能幫助到家庭暴力「加害者」的系統,可能衍生更嚴重的犯行
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及兒童權利公約已經推行多年,從判決不難看出這兩個先行的價值已於法界生根,站在人權進展的角度上實應欣喜;然而,透過判決不難看見現行的家庭暴力防治系統在時代的演進下,確已產生限制,從當年的鄧如雯殺夫案誕生的婦女及家庭暴力防治系統,基於保護婦女及兒少人權,避免持續受到侵害,因此「恢復家庭」、「促進彼此理解」、「澄清誤會」的功能較弱,同時系統偏重受害者服務、增能,也因此缺少增進加害者對此的理解、協助,在這樣的情況下,家庭暴力加害者通常有困難理解「法何以入家門」、「我做錯了什麼」、「錯的明明是別人,卻整個系統都懲罰我」,因而衍生對整個系統的憤怒,或將此憤怒轉到特定的個人身上,衍生更嚴重的犯行。
同時,因為家庭暴力系統將他們標定為「加害者」,這往往會導致他們一方面難以接受「加害者身分」、二來難以求助,但他們其實亦可能是冷暴力及性別刻板印象受害者,不知如何面對自己在婚姻關係裡的挫敗、失落、工作上的不如意、妻子的冷淡或埋怨,男性受困於性別刻板印象不能輕易求助、輕易示弱的問題,也往往導致整個家庭暴力防治系統更往女性傾斜,缺乏對男性或加害者的理解,導致惡性循環,其中一個實例即是監所提供之輔導課程不符需求,不僅無法達成讓其轉換視角的目的,反而激化其對前妻(獄中已裁定離婚)的不滿,此一輔導機制實應檢討以回應設計初衷,達到積極促進加害者認知成長、情緒及暴力控制之目標。
令人慶幸的是,家庭暴力系統已經逐漸注意到這件事情,並由保護服務司的預算分配領導,增加對家庭暴力加害者提供支持協助,然而,這件事情仍需要公眾、及受害者及家庭暴力服務者們更多的理解,協助加害者並不是不公平的一件事,而是彌平傷口、促進和諧與情緒平復、終止後續更嚴重案件產生的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★ 懲罰的量尺:求死就給死,社會要的是懺悔或只是消滅有問題的人?
基於判決書內資料及上訴資料指出,李宏基曾因自己的情緒失控求診於精神科,並於精神科獲得躁鬱症、或憂鬱症的相關診斷,並持續性地有無望感、因而希望帶孩子們共赴黃泉,同時,因其死意甚堅,於刑事案件請求精神鑑定期間亦拒絕配合、並表示自己若出獄一定會對前妻家不利,以便獲得死刑判決。筆者認為李宏基之死意甚堅實應繼續深究,而非如同判決書本文所寫的「死者與我皆無憾焉」,便認為死刑對他是合適的判決。
一個不珍惜生命的價值的人,被施以剝奪生命的刑罰,對他是否真的是懲罰?在性別刻板印象的框架下,他不正是因為認為自己被剝奪了完整的家、剝奪了孩子,因此生無可戀,故而走極端犯下嚴重的犯行,對他處以剝奪生命的死刑,他又能理解自己究竟犯下什麼錯嗎?或許,這反映一個重要的問題,也就是我們的社會文化裡,究竟對「犯罪者」有怎樣的想像,我們要的是「每個人都不會犯錯」、「奉公守法」、「排除所有犯錯的人」,或是我們期待「個體能體會到自己所犯的錯誤」、「體認到他其實也擁有選擇,但他沒有珍惜」?
翻開新聞,我們真應該繼續鼓勵男性吞下一切,直到殺人或是自殺嗎?因為家暴保護令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,違反保護令而自焚、燒炭、槍決自己的男性新聞層出不窮。我們對男性、對家庭暴力、對生活壓力導致的精神狀況下的犯罪,是否能透過李宏基一案有其他的視角,好讓我們調整這個系統,避免繼續產生下一個李宏基?還是,我們依然要選擇認為「犯罪都是個人的問題」、「是他個人心智薄弱」,樂觀且單純的相信我們身旁的男性都能扛起這所有的重擔?
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~2017年03月27日

台灣也能死後離婚嗎
◎ 賴芳玉/律師
在家事法庭的調解室內,淑芬(化名)淚漣漣低頭不語,那些因丈夫和自己締結親屬關係,喚作「公婆、小叔、小姑」的人,形成一個家族的力量,虎視眈眈地要求自己交出丈夫的骨灰,讓他們將丈夫與家族「合爐」。淑芬知道傳統習俗上,留住丈夫的骨灰,似乎欠缺正當理由。但夫家很討厭自己,丈夫生前,他們就對這個媳婦、大嫂很不滿,平常疏離的很,丈夫在不能兩全下,只好護著自己,搬離老家,和父母分開居住,這更遭公婆對自己的妒恨與不滿。
如今丈夫已亡,她真的很擔心,一旦把丈夫的骨灰交出去,她既走不進他們家門祭祀自己的丈夫,連帶自己死後也不能隨著丈夫合葬,她想他們不會准她死後放入他們家牌位,載入族譜,供後代子孫祭祀,這樣她不僅與丈夫天人永隔,竟連死後都要「分居」,這讓她萬分驚恐不安。從淑芬的故事,有二件事值得探討,一是丈夫死後,她和夫家的關係究竟是甚麼?及丈夫的骨灰可以自己處理嗎?
日本有死後離婚制度,也就是當配偶死後可以提出「姻族関係終了届」,在不需經過對方同意下,就可以終止與配偶的姻親關係,所以被稱為「死後離婚」。據報導指稱許多女性選擇在丈夫過世後,申請與夫家斷絕姻親關係,5年來數量暴增45%,日本法務省的統計資料,申請死後離婚的人數從2009年的1823件,到2014年的2202件。
這則報導引起很多朋友詢問,在台灣也有死後離婚制度嗎?其實,在台灣婚姻關係消滅有二個情形,一是生前離婚或撤銷,另一個就是配偶死亡,不須經過任何法律程序,配偶死亡,雙方的婚姻關係就消滅,因此配偶死亡後再婚,不需要經過夫家的同意或透過法律的離婚,就可以再婚,不用擔心重婚罪。因此沒有死後離婚的必要。但日本死後離婚制度,不是真的指和丈夫死後離婚,而是與丈夫的家人「脫離姻親關係」,在台灣,是否也可以脫離夫家的姻親關係?
我國《民法》規定,「姻親關係,因離婚而消滅;結婚經撤銷者亦同。」也就是配偶死亡並不會解除姻親關係,簡單說,淑芬因丈夫死亡而婚姻關係消滅,卻不代表她和夫家的「親戚」關係就消滅,那些她必須稱呼他們「公婆、小叔、小姑」的人依然是親戚。在1985年修法前,或許還因再婚而脫離那些姻親關係,但修法之後,即便再婚,也不解除姻親關係,淑芬繼續是亡夫家的媳婦與大嫂。
至於骨灰的處理,法律實務見解都認為骨灰是遺產,所以應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,因淑芬沒有子女,所以她與第二順位的公婆共同繼承骨灰。因此淑芬在法律上確實不能獨佔丈夫的骨灰,骨灰的安葬處所都須經過全體繼承人過半數的同意。最後,調解員協助淑芬和公婆達成骨灰及分爐處理的共識。只是大家都看的出來,這場和解不過是法律下的互相妥協,至於親戚這層關係,就算法律不斷,情分也早就斷了。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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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一生持續學習著忍受苦難的經驗
堅強撐家婦為病夫2女,早8晚11工作到指裂開
◎ 李佳玲/綜合報導

「他上班回來後開始吐血,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咳嗽,沒想到卻連站都站不起來,送到醫院馬上就到加護病房。」44歲的阿英回憶起去年6月先生阿元罹患肝癌狀況,一切都來的又急又快,一夕間,原本扛家的阿元就因病倒下,阿元說,當時在醫院,根本沒想著怎麼治療,只想趕緊出院賺錢養家,「我和醫生說,我要快點回去上班,但醫生卻說我的病很嚴重,必須做栓塞治療,最少要休息一年。」
看著一旁兩個才就讀國一和小五的兩個女兒,阿元無奈說,自己10多年前到大陸當台幹,認識太太阿英,沒想到後來工廠倒閉,10年前舉家返台,但那時手邊僅剩幾千元,還好媽媽幫朋友顧廟,當廟婆,一旁空著鐵皮屋,隔了一間房,一家四口就住在裡面,「以前我有欠銀行債務30-40萬,1年前好不容易還完了,但是沒想到現在又生病...」話說完後,阿元難過的低頭不語。
採訪過程中,阿英不時低著頭,搓揉著大姆指,只見她左手大拇指包著一層又一層的OK蹦,阿英苦笑的說,現在家裡只能靠自己工作,白天8點就去包裝工廠上班,晚上又趕做家庭手工到11點,「我做品檢包裝,天氣乾燥又冷,工作難免手會裂開,這樣包起來比較不會痛阿。」阿英也說,先生常要回診,自己又要請假,每個月只能賺2萬多。阿元家的困境,去年12月19日經《暖流》版披露《癌魔襲壯漢求生機 「女兒還小」》,當時蘋果基金會撥款3萬5000元紓困,見報後還獲978筆讀者捐款共88萬6648元。
收下善款,阿英說,很謝謝大家的幫忙,「可以度過難關,讓我們夫妻倆的擔子能夠放心,希望以後有能力可以報答他們」阿元也說,目前仍持續治療中,自己生病後,有時候難控制自己的脾氣,對太太的態度會比較不好,「很謝謝她一直陪伴在我身邊,容忍我,有時候很痛苦,我也想死了就算了,但一想到妻子和小孩,都還需要我阿。」聽到阿元的一番話,阿英也掉下淚說,希望先生安心養病,把身體照顧好,能快點好起來。

【暖蘋果】堅強撐家婦為病夫2女,早8晚11工作到指裂開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3月19日

澎恰恰為情色光碟借,高利貸扛8千萬債
毛敬智/台北報導
澎恰恰演藝資歷逾30年,拿下5座金鐘主持人獎,演藝圈少有人能及,但他在人生風光之際卻爆發「自慰光碟案」,他遭勒索2年,逼不得已向地下錢莊以13分利借錢,利滾利負債快8千萬元,主持國慶典禮擔心台下有人發送光碟,他在台上頻頻閃神,高壓下患憂鬱症,數度動念輕生。他事後反省因為對長相自卑,走紅後自大,才會見女色「暈車」,他回憶往事爆料,自己只是被勒索名單其中一人,他之前已有9個藝人被設計,自己也不是最後一人,因他的案子驚動社會,才會讓勒索集團收手。
■ 限定一年闖星河
澎恰恰入行極晚,29歲才想到靠歌喉賺錢。他當時白天當郵差,晚上到西餐廳找機會,和母親約定以1年上電視為期限闖星河。他由於不符合當年歌星的外貌標準,只能在歌廳擔任後台主任兼主持,「沒辦法,出來唱會被罵、被笑,只好硬被推上台當主持人」。
他在歌廳和香港男星魏平澳結識,魏平澳得知他白天仍在郵局當差,一句「辭了,出來跟我拍電影」,讓澎恰恰喜上眉梢,隔天就把鐵飯碗丟了,但魏平澳從此沒再出現。後來他有次在歌廳短劇表演,秀了一招側踢,被當紅男星衛子雲相中,問他「有沒有練過」,澎恰恰不加思索膨風稱「有練、有練過」,就被衛子雲帶進華視節目 《龍鳳奇俠》軋一角,雖然只演2集就被「賜死」,但也算履行對母親的承諾。
■ 訪張曼玉撈20萬
澎恰洽星運如同坐直升機般直線攻頂,入行5年就以《連環泡》拿下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,他同時也在歌廳、工地秀熬成大牌主持人。他回憶20年前,有次桃園建案邀來張曼玉站台,需要有個A咖主持人介紹她出場,「那時別人先介紹我,我上台再請張曼玉出來,我只訪問她兩三句,要她問候觀眾,我就下班領20萬元」。澎恰恰名利雙收後,麻煩卻一個接著一個來。
■ 主持國慶大閃神
澎恰恰2003年遭到盧靚、郭桂彬等人恐嚇勒索,2005年爆發「自慰光碟案」震驚全台,他隱忍2年前後撒出4千4百多萬元,仍無法抑止消息曝光,「其實當時我很傻,有身邊人跟我說有光碟,我沒驗貨就相信了,那陣子圈內、圈外都來要錢,讓我看透了人性」。他2年間四處調頭寸,向地下錢莊以13分利借錢,利滾利最高欠債達8千多萬元,長期高壓下,他逐漸崩潰。
他和陳美鳳在2004年主持國慶典禮,當天下午1點就接到電話,有神祕人告訴他要在典禮現場發放光碟,「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主持閃神,完全不知道陳美鳳在說什麼,只擔心著台下是否有人在發光碟」。
■ 集團設局詐藝人
澎恰恰受訪時意外爆料,他透露光碟案幕後有個團體暗中操作,對方還擬出訛詐名單,他前面已經有其他藝人受害,都是被設計拍情色針孔影片,各自被勒索20到50萬元不等,受害藝人大多抱著花錢消災心態,沒將事情曝光,而他自己是名單上的第10個,「其實後面還有,名單都設定好了,只是我的事件太大了,對方才收手」。
一張自慰光碟讓澎恰恰從人見人捧的大哥,變成眾人訕笑的好色之徒,長期壓力下引發憂鬱症,「但媒體沒放過我耶!還跑到醫院查我有沒有憂鬱症」,他不堪輿論抨擊,數次閃過輕生念頭。澎恰恰在絕境轉念「我沒有欺負人」,加上妻小開家庭會議相挺,以及每天下午5點與母親的熱線通話,把他拉回理智線。
■ 強烈自卑變自大
過了耳順之年,澎恰恰反省過往,他從小到大被譏笑外表醜,被同學稱作「北京人」,國中和同學夜宿在外,只有他被隔開,加上家境清貧讓他心生自卑,進入演藝圈他受眾人吹捧,坦承「金錢和女人關卡不好過,但要找女人真的容易」,他說或許就是因為「強烈的自卑引起狂妄的自大」,讓他無意間強出風頭得罪人而不自知,因此人生栽了個大跟斗。
■ 師徒情誼遭離間
澎恰恰現在連生死都看得清淡,「我有跟家人說過,我死後就把骨灰撒一撒,不要通知其他人,我其實很害怕人群,親友來告別式就好」。澎恰恰和許效舜2人在演藝圈合作無間,彼此又是師徒又是益友,但2人卻曾冷戰半年。澎恰恰說當時為了專心演出台視八點檔《花開正紅時》,所以先暫退三立《黃金夜總會》的主持工作,讓搭檔許效舜挑大樑,但等到戲殺青後,卻發現有人在外放話,「澎恰恰要回去黃金夜總會,需要許效舜同意」、「澎恰恰要毀滅許效舜所組的『石頭家族』」,由於都是身邊親信人傳話,竟讓好交情的2人不探究真相,暗自生悶氣,長達半年互不相往來。澎恰恰說:「我是長輩耶,他聽到流言應該要來跟我解釋啊,怎能還要我主動。」半年後2人終於在同一個公益活動同台,臨上台之際,澎恰恰問許效舜「到底有沒有說過那些話」,許效舜當場發誓「沒有」,師徒就此和好。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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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節的傳統祭祀有意義嗎?
克服人生磨難,越籍媽媽獲頒全國自強母親
◎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中心
為愛來台,深根台灣。家扶基金會今日於圓山飯店舉行「106年全國自強母親表揚」,一名遠從越南嫁來台灣近20年的新住民媽媽,從15年前面臨先生中風、失智且長期臥病,加上自己完全看不懂中文的情況下,不畏艱難挑起家計重擔,同時還扶養出生不久的小孩,種種打擊與壓力,她仍勇敢面對,如今挨過最艱難的時刻,她說:「未來不須大富大貴,希望能為自己與家庭負責就好。」也期盼新住民可以在台灣勇敢地生活下去。
內政部最新統計,目前國內新住民達52萬人,新北市比例最高佔有10萬人,新北市家扶基金會扶助的弱勢一千六百多家庭中,七成以上為單親媽媽,其中高達兩成是新住民,而他們在親友資源的不足,加上中文識字與語言溝通障礙,讓他們求職不易,經濟容易陷入困頓,一旦面臨家中突發意外,更是難以面對。
范玉鳳靠著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,堅持下來了。越南籍的她,20年前與外派越南工作的先生相識、相戀到結婚,後來隻身跟著先生來台,兩人一切順遂時,先生卻不堪工作辛勞,突然中風,更失去工作能力,加上當時兩名幼子甫出生,面對種種打擊,她坦承曾經怨天尤人,尤其當她去申辦身障證明時,「我完全不懂中文,獨自面臨無數文件,一張證明就耗了一天時間。」
這16年來,范玉鳳的先生共經歷四次中風,目前更患有失智症,已無法自由行動與表達意志,暫居在安養中心,她仍每周帶著子女前往幫忙擦拭身體,即使只是簡單的陪伴、聊天,雖然先生無法做出回應,但看到他笑容,范玉鳳說:「這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時刻。」至今,她從完全不懂中文,透過努力學習,目前擔任保險業務與房仲業的媒合,負責牽線與檢閱保單文件,著實看出她下了多少功夫。
對范玉鳳來說,目前已算是雨過天晴,她說:「未來不需要大富大貴,而是能夠為自己與家庭負責就好,如果可以,希望孩子能夠服務他人,幫助他人。」新北市家扶基金會主任陳美君表示,家扶服務以單親家庭為主,許多照顧者往往是女性居多,新住民女性又須承擔更多困境與弱勢,中心有許多方案可以協助,歡迎民眾洽詢。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23日
結婚要慎重!出現這6種情況提高離婚率
◎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中心
步入婚姻對每對新人來說,往往都期望著白頭偕老,但現實總是殘酷的,不是每對夫妻都能一起走到終點。暱稱「生辰八字」的部落客,在搜狐公眾平台整理出6種提高離婚率的情況,如果不巧有這些情況的話,夫妻之間或許就該溝通一下,如何能讓問題解決,讓婚姻能夠走得更長久。
▶ 1. 脾氣暴躁
如果夫妻兩人都是急性子,遇到問題不是先想怎樣冷靜解決,或者傾聽另一半的看法,而是先起爭執不願意妥協,也沒人願意先拉下面子低頭。這種夫妻一旦積怨久了,很容易會走上不歡而散的道路。
▶ 2. 經濟狀況太差
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,雖然錢不是萬能,但要是沒有錢,生活上面臨的問題自然不少。要是兩人經濟條件都不好的話,婚後就會面臨各種生活壓力,導致很多不必要的矛盾。當然,要是兩人態度積極共同奮鬥,穩定後反而會讓壓力變助力,成為人生路上的甜蜜回憶。
▶ 3. 沒有愛情基礎
相信現在社會大多數人都是透過戀愛後才決定結婚,但還是有很多夫妻結合與愛情無關。像是為了錢、美色等因素才結合,甚至抱持一種交換的想法,將婚姻當成跳板,這樣的婚姻夾雜著太多不利因素。一旦原有的目的消失,一切將會發生改變,如此一來走向離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▶ 4. 事業型
工作狂已經不是什麼稀罕事,整天都圍著工作打轉,勢必沒有時間溝通交流。雙方都顧不上家庭,家更像是一個固定的睡覺場所,這樣的話出現婚姻危機的機率,也會隨之提升。
▶ 5. 性生活不和諧
性生活可以說是夫妻之間的潤滑劑,和諧的性生活會讓彼此更幸福。但如果雙方之間的性生活不協調的話,必定有其中一方會出現怨言或者猜疑,長久下來很難不爆發。其實對夫妻而言,彼此是自己最親密的人,不妨坦白直說,有問題共同解決,以免發生什麼遺憾。
▶ 6. 兩地分居
結婚後必須要兩地分居,這種情況在現在也不算少見。長時間見不到彼此,只能靠電話、網路來維繫感情的話,一旦出現矛盾,就很難有適當的溝通。有時候遇到問題,希望對方在身邊陪伴,但卻只能自己失望。日子久了之後,夫妻感情就會逐漸變淡,另一半不再身邊,第三者出現的機率也會增加。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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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性愛平權~妣考邱輯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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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是基督教國家,台灣呢!
學習跟烏雲共處,她從家暴目睹兒者變成助人者
◎ 洪敏隆/台北報導
台灣每7分鐘就會有一個看到、聽到父母兼家暴行為的目睹兒,小學5、6年級時就目睹父母家暴的王潔,曾經無助徬徨,在社工給予溫暖關懷後,她走出了陰影,立志當社工的她,現在已是婦女救援基金會服務受暴婦女的社工,她說,「學習跟烏雲共處」,從受助者變成助人者的角色。王潔以自身經歷鼓勵受暴婦女,為了給孩子更安全的環境,一定要勇敢對外求助,「不要看輕孩子的復原力和適應力,你的孩子遠比你想像中更有力量」。
王潔始終帶著甜美笑容,實在讓人很難想樣過去曾經是個目睹兒。她回憶小學5、6年級時,父母親常有言語衝突,甚至有肢體暴力衝突,也不曉得該怎麼講,因為父母間的家暴問題,總是感到害怕、無助,帶著弟弟躲在房間睡覺,假裝什麼都沒看到。王潔說,後來因為婦援會的協助,透過遊戲方式說出心裡感受,社工也安排心理諮商,得到復原跟重建,她永遠都很感謝社工「素雲阿姨」,她溫暖的陪伴給她正向的力量,讓她感到安定,因此高中時就立志當社工,並且畢業後就到婦援會應徵,現在服務受暴婦女。
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說,當孩子處在父母爭吵的環境,孩子有壓力,說不出口,身心或經驗背負跟著成長,其壓力創傷是有機會解決幫忙,如果願意陪伴這些孩子,小朋友生命有機會變得不一樣。藝人何妤玟說,很多人以為被攻擊到才是家暴,但對小孩子的心靈,目睹吵架就會有陰影在,即使小孩聽不懂言語,也可以感受到那氣氛,因此家庭氣氛融洽非常重要。她呼籲民眾如果有碰到這樣的事情,都應該打113家暴電話,「站出來是停止暴力的第一步」。婦援會推出「一塊分享愛,助目睹兒快樂長大」,呼籲民眾加入。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3月28日


家暴夫失聯拒離婚,原因竟是這個
◎ 許淑惠/採訪整理

■ 不具名讀者問:
我爸經常精神虐待辱罵我和媽媽,卻不肯離婚,原因是他不願付贍養費,這情形已經延宕5年,現在無法得知他的行蹤,要如何強制鑑定爸爸有精神官能症來訴請離婚?離婚後要怎麼樣拿到贍養費?如果我爸把房子過戶給二伯的話,我們還能申請到分配嗎?可以假扣押房子嗎?
■ 律師潘宜婕答:
首先,讀者的母親要與讀者的父親離婚,須有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,才得提起離婚訴訟;依讀者所述情況,「現在無法得知他的行蹤」,若未達到法律所規定的「生死不明已逾3年」,且父親恐有「精神官能症」的情形,應不符合《民法》「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」的要件。因此,母親只得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2項規定,主張父親有精神虐待及怒罵,此種情形已經讓母親難以繼續維持婚姻,且此部分不可歸責於母親,向法院請求離婚。
另依照《民法》1057條,無論父親對於離婚事由有無過失,母親若對於離婚事由無過失,且會因法院判決離婚導致將來生活陷於困難,父親也應該給付相當的贍養費予母親;至於給付贍養費數額的多寡,目前法院大多以聲請離婚的一方住居地的平均消費性支出為準。最後,依讀者所述,無法知悉父親是何時基於何種原因將房子過戶給二伯,但若父親是為減少母親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,而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5年內故意將房子過戶登記給二伯時,則母親依法得請求將房子視為父親現存之婚後財產,併同列入剩餘財產的分配;另因父親已非房子的所有人,因此母親無法對這間房子聲請假扣押。

【法律問蘋果】家暴夫失聯拒離婚,原因竟是這個
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~2017年0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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